2022年市生態環境局開展環保檢查發現的六國公司尾氣取樣點不規范的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銨121#生產裝置中和造粒尾氣取樣點離煙道距離較近,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75-2017)有關規定。
二、整改實施主體
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整改措施
121#中和造粒尾氣排氣筒在原有基礎上加高17m。采樣和監測平臺按規范要求進行設置。排氣筒取樣點移位后,平臺爬梯設置為斜梯(旋梯或Z字梯),廢氣在線監測設備也將同步移位。
四、目標任務
排氣筒采樣點、監測平臺和平臺爬梯符合《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75-2017)有關規定。
五、完成時限
2023年5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況
完成121#中和造粒尾氣排氣筒加高17m,采樣點、監測平臺進行移位,平臺爬梯設置為Z字梯,采樣點、監測平臺和斜梯設置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75-2017)有關規定。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6日,共10個工作日)向市整改辦反映(監督電話:0562-5880524)。
附件:
2023年6月8日